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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11 17:12:29 字体大小: 浏览次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连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州市吕仙路18号清远市生态环境局连州分局二楼  行政审批股,邮编:513400
    联系电话:0763-6601662      传  真:0763-662301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连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洋湄路联发造纸厂旁

环评机构:

广州成达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连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广东省清远市连州市城南洋湄路联发造纸厂旁建设连州市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本项目占地面积18800m²,建筑面积2988.7m²,污水处理设计规模20000m3/d。拟投资17961.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水环境影响:

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项目污泥浓缩压滤液纳入了本项目污水处理的容量(20000t/d)中,出水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 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

大气环境影响:

运营期:项目产生的无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大气标准中的二级标准,有组织恶臭污染物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的标准。

本项目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标准参照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规模标准。

声环境影响: 

运营期:本项目运营期北面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其余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运营期:危险废物储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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